中共曲靖市直機關工委2015年“三公”經(jīng)費財政撥款預算安排16.8萬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8.6萬元,公務接待費8.2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2015年中共曲靖市直機關工委安排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8.6萬元,其中:購置費0萬元、運行費8.6萬元,主要用于單位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
2015年中共曲靖市直機關工委安排公務接待費預算8.2萬元,主要用于按規(guī)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等支出。
附:“三公”經(jīng)費口徑說明
一、“三公”經(jīng)費: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及部門預算管理有關規(guī)定,納入市級財政預算管理的“三公”經(jīng)費,是指市級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guī)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二、“三公”經(jīng)費預算數(shù):指市級各部門(含下屬單位)從年初預算批復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公務接待費的預算數(shù)(包括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