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利暢、潘靖芬申請辦理坐落于曲靖市麒麟南路(中天嘉園一期)C幢第15層1601號的不動產(國有土地使用權)轉移登記,將上述不動產登記在曹利暢、潘靖芬名下。
根據(jù)其提交的申請材料和房屋所有權歷史沿革查詢結果,上述不動產房屋所有權由曲靖紅石房地產開發(fā)有限責任公司出售給鄭晶、梅東興,鄭晶、梅東興買賣轉移給曹利暢、潘靖芬,房屋所有權登記在曹利暢、潘靖芬名下(房屋所有權證號:2013307408、2013307409),國有土地使用權未申請分割變更登記?,F(xiàn)曹利暢、潘靖芬申請不動產(國有土地使用權)轉移登記,但義務人鄭晶、梅東興不能共同到場配合提出申請并提交有關材料。
根據(jù)解決不動產登記歷史遺留問題有關文件規(guī)定,登記機構擬對上述不動產權利進行登記,現(xiàn)予以公告。若權利人或利害關系人對公告事項有異議,請于公告發(fā)布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將異議書面材料送達登記機構,逾期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登記機構將登記發(fā)證。
曲靖市不動產登記中心
2020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