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國華、方彩英因房屋買賣申請辦理坐落于曲靖市麒麟區(qū)平安路與文筆路交叉口“世紀濤岸”二期9幢第1層S-10號的不動產(土地使用權)轉移登記,將上述不動產登記在劉國華、方彩英名下。
根據申請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權歷史沿革查詢結果,上述不動產房屋所有權由云南國中置業(yè)集團有限公司買賣轉移給羅繼紅、張鴻昌,羅繼紅、張鴻昌買賣轉移給劉國華、方彩英,現(xiàn)房屋所有權已登記在羅繼紅、張鴻昌名下(房屋所有權證號:2016105681、2016105682),國有土地使用權未申請分割變更登記?,F(xiàn)劉國華、方彩英申請不動產(土地使用權)轉移登記,但義務人羅繼紅、張鴻昌不能共同到場配合提出申請并提交有關資料。
根據解決不動產登記歷史遺留問題有關文件規(guī)定,登記機構擬對上述不動產權利進行登記,現(xiàn)予以公告。若權利人或利害關系人對公告事項有異議,請于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向登記機構書面提出,逾期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登記機構將登記發(fā)證。
曲靖市不動產登記中心
2020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