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丁月琴、李毓申請辦理坐落于曲靖市前北路46號(區(qū)物資總公司)4幢第4層1-4-1號的不動產(國有土地使用權)轉移登記,將上述不動產登記在丁月琴、李毓名下。
根據(jù)申請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權歷史沿革查詢結果,上述不動產房屋所有權由曲靖市麒麟?yún)^(qū)物資總公司出售給廖楚滇、靳云莉,廖楚滇、靳云莉買賣轉移給丁月琴(李虎科為隱名共有人),已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房屋所有權證證號:2006602660),國有土地使用權未申請分割變更登記?,F(xiàn)李虎科死亡,由李毓繼承其份額,丁月琴、李毓申請辦理不動產轉移登記,但義務人廖楚滇、靳云莉不能共同到場配合提出申請并提交有關材料。
根據(jù)解決不動產登記歷史遺留問題有關文件規(guī)定,登記機構擬對上述不動產權利進行登記,現(xiàn)予以公告。若權利人或利害關系人對公告事項有異議,請于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將異議書面材料送達登記機構,逾期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登記機構將登記發(fā)證。
曲靖市不動產登記中心
2020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