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 (2020)曲靖市第1537號
2020-12-15 15:13:06 來源:曲靖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
因<不動產登記公告(2020)曲靖市第1367號>公告內容信息有誤,現(xiàn)更正為“申請人浦琳芬因房屋買賣申請辦理坐落于曲靖市外環(huán)東路(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1幢第1層2-1-2號的不動產轉移登記,申請將上述不動產登記在浦琳芬名下。
根據申請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權歷史沿革查詢結果,上述不動產房屋所有權由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交通警察大隊出售給謝享宸(曾用名:謝永生)、楊韶瑛(隱名共有人),謝享宸、楊韶瑛買賣轉移給孫學云,房屋所有權已登記在孫學云名下(房屋所有權證證號:2012302510),國有土地使用權未申請分割變更登記?,F(xiàn)孫學云將上述不動產買賣轉移給浦琳芬,已簽定二手房買賣合同并完稅,浦琳芬申請辦理不動產轉移登記,但義務人謝享宸、楊韶瑛不能共同到場配合提出申請并提交有關材料。”。
特此公告
曲靖市不動產登記中心
2020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