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李建嶺、喬靜蘭因房屋買賣申請辦理坐落于曲靖市麒麟北路金穗花園四期4幢第7-8層2-702號的不動產(國有土地使用權)轉移登記,申請將上述不動產登記在李建嶺、喬靜蘭名下。
根據(jù)申請人提交的材料和原房屋登記機構出具的《房屋所有權歷史沿革查詢結果》,上述不動產房屋所有權由曲靖市臺僑經濟技術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買賣轉移給謝雙喜、張秀芝,謝雙喜、張秀芝買賣轉移給李建嶺、喬靜蘭,現(xiàn)房屋所有權登記在李建嶺、喬靜蘭名下(房屋所有權證證號:2011304922、2011304923),國有土地使用權未申請分割變更登記。現(xiàn)李建嶺、喬靜蘭申請不動產(國有土地使用權)轉移登記,但義務人謝雙喜、張秀芝不能配合到場共同申請并提交有關材料。
根據(jù)解決不動產登記歷史遺留問題有關文件規(guī)定,我機構擬對上述不動產權利予以登記,現(xiàn)予以公告。若有關權利人或利害關系人對上述公告事項有異議,請于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將異議書面材料送達我機構,逾期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我機構將予以登記發(fā)證。
曲靖市不動產登記中心
2021年0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