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黃云泉申請辦理坐落于曲靖市南寧北路25幢第2層4-2-3號的不動產(國有土地使用權)轉移登記,將上述不動產登記在黃云泉名下。
根據申請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權歷史沿革查詢結果,上述不動產房屋所有權由黃云泉、李娜(隱名共有人)離婚析產給黃云泉?,F房屋所有權已登記在黃云泉名下(房屋所有權證證號:201021807),國有土地使用權未及時申請變更登記,依然登記在黃云泉、李娜名下(國有土地使用證證號:曲市國用(2005)第7051號)。現黃云泉申請辦理不動產(國有土地使用權)轉移登記,但義務人李娜不能共同到場配合提出申請并提交有關材料。
根據解決不動產登記歷史遺留問題有關文件規(guī)定,登記機構擬對上述不動產權利進行登記,現予以公告。若權利人或利害關系人對公告事項有異議,請于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將異議書面材料送達登記機構,逾期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登記機構將登記發(fā)證。
曲靖市不動產登記中心
2021年0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