閔均詩持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身份證、結婚證、離婚證、離婚協(xié)議、云南省祿豐縣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2020)云2331民初1550號及生效證明等申請材料,申請坐落于曲靖市環(huán)城東路(鐵路小區(qū))36幢第2層2-2-15號的不動產轉移登記在閔均詩名下?! ?br />
因義務人王榮軍不能共同到場配合,依照上述法院判決書內容,登記機構擬對上述不動產權利進行登記,現予以公告。若權利人或利害關系人對公告事項有異議,請于公告發(fā)布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將異議書面材料送達登記機構,逾期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登記機構將登記發(fā)證。
曲靖市不動產登記中心
2021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