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程啟轉、胡文杰申請辦理坐落于曲靖市麒麟南路(區(qū)貿易公司)第4層1-4-3號的不動產(國有土地使用權)轉移登記,將上述不動產登記在程啟轉、胡文杰名下。
根據申請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權歷史沿革查詢結果,上述不動產房屋所有權由云南省曲靖市貿易公司(現變更為:曲靖市城市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出售給姚敦云,姚敦云買賣轉移給程啟轉、胡文杰。房屋所有權已登記在程啟轉、胡文杰名下(房屋所有權證證號:2012111916、2012111915),國有土地使用權未申請分割變更登記。現程啟轉、胡文杰申請辦理不動產(國有土地使用權)轉移登記,但義務人姚敦云不能共同到場配合提出申請并提交有關材料。
根據解決不動產登記歷史遺留問題有關文件規(guī)定,登記機構擬對上述不動產權利進行登記,現予以公告。若權利人或利害關系人對公告事項有異議,請于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將異議書面材料送達登記機構,逾期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登記機構將登記發(fā)證。
曲靖市不動產登記中心
2021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