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馬璐申請辦理坐落于曲靖市金鑫小區(qū)D1幢第5層2-5-1號的不動產(國有土地使用權)轉移登記,將上述不動產登記在馬璐名下。
根據申請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權歷史沿革查詢結果,上述不動產房屋所有權由曲靖華建中亞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現(xiàn)更名為:云南東鼎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出售給潘雄、夏立麗(隱名共有人),潘雄、夏立麗買賣轉移給馬顯剛、劉春艷(隱名共有人),后馬顯剛死亡,其份額由劉春艷繼承,劉春艷買賣轉移給張毅,張毅買賣轉移給馬璐。房屋所有權已登記在馬璐名下(房屋所有權證證號:2013303048),國有土地使用權未申請分割變更登記。現(xiàn)馬璐申請辦理不動產(國有土地使用權)轉移登記,但義務人潘雄、夏立麗、馬顯剛、劉春艷、張毅不能共同到場配合提出申請并提交有關材料。
根據解決不動產登記歷史遺留問題有關文件規(guī)定,登記機構擬對上述不動產權利進行登記,現(xiàn)予以公告。若權利人或利害關系人對公告事項有異議,請于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將異議書面材料送達登記機構,逾期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登記機構將登記發(fā)證。
曲靖市不動產登記中心
2021年0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