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嘉文、王麗萍申請辦理坐落于曲靖市瀟湘小區(qū)(曲靖市公安局交警支隊)1幢第3層1-3-1號的不動產(國有土地使用權)轉移登記,將上述不動產登記在楊嘉文、王麗萍名下。
根據其提交的申請材料和房屋所有權歷史沿革查詢結果,上述不動產房屋所有權由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出售給楊琍(曾用名:楊麗)、賴韋名(隱名共有人),楊琍、賴韋名買賣轉移給楊嘉文、王麗萍。房屋所有權已登記在楊嘉文、王麗萍名下(房屋所有權證號:2011304021、2011304022),國有土地使用權未申請分割變更登記?,F楊嘉文、王麗萍申請辦理不動產(國有土地使用權)轉移登記,但義務人楊琍、賴韋名不能共同到場配合提出申請并提交有關材料。
根據解決不動產登記歷史遺留問題有關文件規(guī)定,登記機構擬對上述不動產權利進行登記,現予以公告。若權利人或利害關系人對公告事項有異議,請于公告發(fā)布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將異議書面材料送達登記機構,逾期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登記機構將登記發(fā)證。
曲靖市不動產登記中心
2021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