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方申請辦理坐落于曲靖市塘行街4幢第6層2-6-1號的不動產(國有土地使用權)轉移登記,將上述不動產登記在袁方名下。
根據(jù)申請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權歷史沿革查詢結果,上述不動產房屋所有權由袁方、胡曉東(隱名共有人)離婚析產給袁方。房屋所有權登記在袁方名下(房屋所有權證證號:2013104650),國有土地使用權未及時申請變更登記,依然登記在袁方、胡曉東(隱名共有人)名下(國有土地使用證證號:曲市國用(2002)字第4345號)。現(xiàn)袁方申請辦理不動產(國有土地使用權)轉移登記,但義務人胡曉東不能共同到場配合提出申請并提交有關材料。
根據(jù)解決不動產登記歷史遺留問題有關文件規(guī)定,登記機構擬對上述不動產權利進行登記,現(xiàn)予以公告。若權利人或利害關系人對公告事項有異議,請于公告發(fā)布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將異議書面材料送達登記機構,逾期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登記機構將登記發(fā)證。
曲靖市不動產登記中心
2022年05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