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13日,市人民政府印發(fā)了《曲靖市全民健身實施計劃(2021—2025年)》(曲政發(fā)〔2022〕30號),以下簡稱《計劃》,現解讀如下
一、《計劃》政策依據
(一)國家層面的政策依據
1.《國務院關于印發(fā)全民健身計劃(2021—2025年)的通知》(國發(fā)〔2021〕11號)。
2.《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fā)體育強國建設綱要的通知》
(國辦發(fā)〔2019〕40號)。
3.《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全民健身場地設施建設發(fā)展群眾體育若干措施的意見》(國辦發(fā)[2020]36號)。
4.《國家發(fā)改委國家體育總局關于印發(fā)“十四五”全民健身補短板工程實施方案的通知》(發(fā)改社會[2021]555號)。
5.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fā)《關于構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fā)〔2021〕61號)
(二)省級層面的政策依據
1.《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fā)云南省全民健身實施計劃(2021-2025年)的通知》(云政發(fā)〔2021〕30號)
2.《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建設體育強省的意見》(云政辦發(fā)〔2020〕47號)
3.《云南省加強全民健身場地設施建設發(fā)展群眾體育若干措施》(云政辦發(fā)[2021]25號)。
(三)市級層面的政策依據
《曲靖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建設體育強市的實施意見》(曲政辦發(fā)〔2021〕55號)以及系列文件精神、批示指示和工作要求。
二、《計劃》主要內容
《計劃》以國家和省的《計劃》精神為主要出發(fā)點,學習參考了上海寶山和貴州、山東等地區(qū)的工作措施,最大限度的融入曲靖地方實際和特色特點、工作任務和工作要求,從重點項目和基礎設施建設、科學健身指導服務、全民健身活動開展、高質量融合發(fā)展等“四個方面”明確提出了16項全民健身事業(yè)主要發(fā)展指標、“18項”主要任務和“5條”保障措施。“第1條推進重點項目建設”是國家“十四五”全民健身補短板工程的重點項目,更是支撐全市人均體育場地面積有效提升的有力舉措。同時,《計劃》基于當前體育市場亂象,提出“第11條推進依法治體,多元共治”,要求規(guī)范體育市場行為和體育行政部門行政執(zhí)法、監(jiān)督檢查機制,重點解決場館運營安全和重大賽事安全,確保依法監(jiān)管、依法從業(yè)。
三、《計劃》主要特點
與國家和省的《計劃》相比,本《計劃》大部分進行了整合規(guī)范詳述,原文加入了“國家全民健身的工作格局(全面構建黨委領導、政府主導、社會協(xié)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的全民健身工作格局)”“國家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統(tǒng)籌城鄉(xiāng)、公平可及、服務便利、運行高效、保障有力的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國家支持社會力量辦體育的工作機制(政府引導、市場主導、社會參與的工作機制)”等內容。比省《計劃》的“15項工作任務”整理新增“第1條推進重點項目建設”“第11條推進依法治體,多元共治”“第12條完善全民健身賽事活動體系”“第15條支持社會力量全面參與體育賽事活動”等4項工作任務,歸納整合了“第4條推進體育場地設施高效利用”“第5條完善科學健身指導服務體系”“第8條普及科學健身知識”“第17條促進‘體農旅’全面融合發(fā)展”等4項工作任務,更加符合曲靖市實際和全民健身工作的總體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