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劉連昌、顏亨瓊,因保管不善,將坐落于曲陸高速公路1.5公里處(陽光花園金煦苑)8幢第1層08號,證號為201016159、201016160的房屋所有權證遺失,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二條的規(guī)定申請補發(fā),現聲明該證書作廢。
特此聲明
聲明人:劉連昌、顏亨瓊
202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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